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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永民: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就是吸收借鉴先进、优秀的法治文明和法律智慧,阐释好中国特色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中国特色的关键就在于‘两个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如何做深做实“第二个结合”,挖掘、承继、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精华、时代价值,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是时代赋予审判理论研究的重大命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多次强调,要把习近平文化思想、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具体案件办理中,助力社会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为从源头上减少案件,人民法院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助推诉源治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就是吸收借鉴先进、优秀的法治文明和法律智慧,阐释好中国特色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坚持守正创新,因时而变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现代化审判理念中。要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双赢多赢共赢”等一系列诉源治理的司法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和为贵”“明德慎罚”“仁者爱人”等司法观念,这与现代化审判理念是一脉相承的。现代法治建设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汲取丰厚滋养,做到择善而用、推陈出新,将其融入诉源治理现代化审判理念中。如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契合中国“礼之用,和为贵”的传统无讼文化,树起“握手‘烟’和”诉源治理品牌,“和”不仅仅是对纠纷的说和、当事人的言和,也符合烟台“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的工作实际,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理念研究,要深入研究诉源如何治、如何控、如何减、如何管等重大实践问题,要把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治理理念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
善于提高站位,以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能动履职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如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孔孟之乡地域特色,充分挖掘吸收儒家“和”文化与“和谐”价值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和为贵”社会综合治理格局,通过合力建体系、激活力优服务、提能力强队伍,打造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和为贵”纠纷化解新模式,诉源治理成效显著。通过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个案办理,减少纠纷成诉率,“防患于未然”“化解于无形”。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找准审判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和体制优势转化为司法效能。
符合系统集成,系统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融入诉源治理的有效性。诉源治理是国家和社会治理实践、司法实践的深刻总结,阐释好中国特色司法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才可能让诉源治理工作落得实、行得稳。审判机制现代化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机制改革、优化必须不断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加强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工作的系统论证,增强中国法治道路的感染力、感召力。如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定分止争”齐文化思想精髓同诉源治理工作相结合,推动形成“源头预防、诉前止讼、诉中化讼、诉后息讼”的工作模式,打造“‘齐’乐融融”诉源治理品牌,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尽可能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案件各个环节中解决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杜绝“一案结多案生”。在案件办理中向各方当事人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最短时间、最少程序一次性实质解决当事人诉求,真正做到以更加科学有效的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从而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性。
加强宣传引导,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引领作用。真正管用而有效的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更要写在人们心里。精心打造法院普法坚实阵地,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接地气、润人心。如有些法院注重法治文化平台建设,常态化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推出系列法治文化宣传专题,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定期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不断加大庭审观摩力度,利用法律文化展览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载体,让热点案件审判和执行变成生动法治公开课。整合法院新媒体矩阵力量,展现和推送典型经验,积极弘扬社会法治正能量,阐释法治道理,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如我在诉”的情感,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解决纠纷的范例。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诉源治理工作,传递司法政策导向,发挥典型性、影响性案件示范引领价值,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助推诉源治理。
(作者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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