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
0罚款,又一药企销售假药!
日期: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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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传统文化门户网
作者:四川药监局
近日,四川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四川蓉愿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被查处,处罚结果为没收假药369盒和违法所得3735.71元。
经查询发现,该假药案波及范围甚广,涉及全国多个省份。
数据显示,梨树县信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2025年9月因销售同批次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被连续处罚3次,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2024鲁1503刑初337号)以及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函件(川药监稽函20241064号)均确认了该批次产品为假药。
而本次之所以没罚款,根据本案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其中,《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而资料显示,四味脾胃舒颗粒的生产企业是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独家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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