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
山东大学:筑牢法治根基 健全全方位法治工作体系
近年来,山东大学以法治为引领,积极探索依法治校新路径,将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方式,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工作体系,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健全组织体系,构建协同联动的法治工作格局
一是顶层设计,统筹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双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实施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按照议事规则,强化整体部署,统筹推进学校法治工作,审议学校法治工作报告、法治工作计划、普法工作计划等重大法治工作事项,确保法治工作在学校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建强机构,压实责任。设立专门法治工作机构法治工作办公室,统筹承担制度建设、合法合规性审查、法律风险防控与纠纷处置、合同管理、校名校誉管理、法治文化建设等六大职能。各二级单位均明确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人,组建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具体负责法治工作落实和协调。法治工作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学校决策与管理法治化的“助推器”。三是凝聚合力,协同联动。聘请行政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担任总法律顾问,主要承担研究制定学校法治工作规划,列席学校决策性会议,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论证等职责。成立依法治校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组成部分,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等专业技术服务。在学生管理、科研项目、工程建设、资产管理、后勤事务等主要风险领域聘请专项法律顾问。通过学校法治工作机构的统筹协调,凝聚校内外法治资源合力,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法治工作网络,切实将依法治理融入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完善制度体系,筑牢依法治校的制度保障
一是以章程为核心,构建制度体系。学校将章程作为学校制度体系的核心,围绕章程制定《山东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山东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等,打造特色鲜明的“山大典章”体系。建设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贯通的智能化校级规章制度数据库,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辅助规范性文件审查,不断提高制度文件质量和水平,为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供制度支撑。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健全法治工作规范。以《山东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意见》为总纲,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规划,依据《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制定学校《分工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依法治校工作格局。同时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以《山东大学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山东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山东大学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山东大学校名校誉管理办法》为基础,《山东大学依法治校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山东大学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为支撑的法治工作制度体系,全面规范学校法治工作。三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依法决策。学校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各项规定及决策会议议事规则,形成党政班子成员务虚研讨、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研究决策、校长办公会组织落实的议事决策体系。法治工作办公室参与学校决策会议讨论并独立发表法律意见。落实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力促进治理协同。
三、创新服务体系,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聚合法治平台,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法治工作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集成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管理、校名校誉使用审批、法律咨询与合法性审查等核心服务。打通堵点难点,实现法治业务一站式办理。通过动态监测与提前预警,将法律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强化理论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法治工作办公室全面参与山东大学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的理论研究,形成了理论研究服务依法治校实践的有效机制。先后编制了《山东大学法律风险清单》《教育工作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教职医务员工应知应会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和重点条款解读》,为师生提供法治服务与指导。同时根据在研究中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在全校范围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及以案说法材料。三是深化法治教育,厚植法治文化。首创性开设本科生通识选修课《法律与教育》,将法治思维植入人才培养体系。将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与开展“法治山大”系列活动相结合,定期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来校作法治专题培训,通过“送课上门”等形式,将法治课堂覆盖全体师生及各二级单位,推动法治意识成为全体师生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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