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省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鲁社综委发〔2018〕3号)规定,现对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新一届负责人及相关人选公示如下: 吴翠云 拟任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 会长 李国琳 拟任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 副会长 鞠洪仑 拟任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 副会长 吕文明 拟任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 副会长 崔 艳 拟任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 副会长兼法人 吴东杰 拟任山东省齐鲁文化传承发展促进会 秘书长 公示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须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许可处反映。 联系电话:0531-51791690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省文化和旅游厅A楼102房间;邮编:250014。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