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鲁办发电〔2022〕68号)和省委省政府督查办的工作要求,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工作实施方案》,经各市择优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审,研究提出了2023年度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拟入选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2日至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531-51791752 邮箱:jplyzb@163.com 附件:2023年度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拟入选名单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拟入选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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