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关于征集戏曲创作优秀案例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
戏曲跨剧种移植改编、整理改编传统戏、经典剧目传承演出、优秀保留剧目复排提升以及文学、话剧等作品戏曲转化,是戏曲院团区别新创原创、拓宽剧本来源、丰富创作路径、节约创作成本、积累创作成果的有益探索。为落实2024年全国艺术创作工作会议安排,引导戏曲院团完善建设发展机制、增强内生动力,建立健全“多路径选择、多条腿走路”的创作排演格局,现决定征集一批戏曲创作优秀案例。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要求
案例应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示范引导,反映全国戏曲院团在跨剧种移植改编、整理改编传统戏、经典剧目传承演出、优秀保留剧目复排提升和文学、话剧等作品戏曲转化上的有益探索、创新举措、经验成效,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案例应为2020年至2024年的戏曲创作实践,包含以下五类:
(一)戏曲跨剧种移植改编案例
1.重点关注对具有较高艺术质量、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深受观众喜爱的优秀戏曲剧目进行跨剧种移植改编的创作实践;
2.案例剧目要求体现移植改编的创新意义、剧种特色及对剧种建设、人才培养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等。
(二)整理改编传统戏案例
1.重点关注对剧种历史上多年未曾演出、主题和价值观契合当今时代主流的优秀传统剧目或折子戏进行整理改编的创作实践;
2.案例剧目要求体现整理改编的新意和独特艺术追求。
(三)经典剧目传承演出案例
1.重点关注对在戏曲剧种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经典传统剧目进行传承演出的创作实践;
2.案例剧目要求在传承演出中使用青年演员、体现青春风貌。
(四)优秀保留剧目复排提升案例
1.重点关注对曾产生过较好社会影响、深受观众喜爱的优秀保留剧目进行复排提升的创作实践;
2.案例剧目要求在复排提升中体现时代精神、现实意义和当代审美意识,提倡使用青年演员、体现艺术的精准传承。
(五)文学、话剧等作品戏曲转化案例
1.重点关注将具有高度思想性、艺术性的古今中外优秀文学作品改编为戏曲剧目,借助原有IP促进戏曲传播推广的创作实践,同时也包括对话剧、儿童剧、歌剧、音乐剧等艺术品种的戏曲改编创作实践;
2.案例剧目要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在引发原有IP读者、观众关注的同时能吸引新观众观看演出。
二、工作流程
(一)组织推荐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案例的征集、初选和报送工作,每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个类别限报2个;国家京剧院及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可直接向艺术司推荐本单位案例,每单位限报3个。
(二)专家评审
案例征集完成后,艺术司将组织专家开展优秀案例遴选工作,分类别各选出一批优秀案例。
(三)成果应用
艺术司将形成的优秀案例报审后发布,汇编印制优秀案例集;积极协调中央媒体等宣传报道优秀案例;择优将优秀案例剧目纳入全国戏曲展演展示活动;举办案例分享活动,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并介绍经验做法。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择优推荐案例,认真梳理案例文字材料,填写《戏曲创作优秀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并盖章(每个剧目1份)。
(二)每个案例须附剧目完整视频材料(标注字幕)。
(三)《戏曲创作优秀案例推荐表》电子版(word格式)、剧目视频网盘链接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另须将上述文件存储在同一U盘中,与纸质文件一同报送。
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戏剧曲艺处。
联系电话:010-59881766,邮箱:xjqyc2012@163.com,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
专此函达。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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