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济北司法所:欠物业费引纠纷 人民调解息矛盾
近日,济阳区司法局济北司法所接到济北街道一社区来电反映,业主盛先生名下房屋长期空置,以未实际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全额物业费,与物业产生缴费争议,希望通过人民调解的渠道进行协调解决。
接到诉求后,济北司法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调查盛先生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初步了解事情经过。经查证,盛先生房屋装修完毕后长期空置,期间未与物业协商沟通,至今欠缴物业费共计6409.63元,物业以盛先生长期拒缴物业费为由提起诉讼,双方就缴费数额产生争议。
调解现场,业主盛先生明确表示自己房屋长期空置,未享受物业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但也不应全额收取,物业在未确定实际情况下提起诉讼,要求全额缴纳,自己无法履行。调解员针对盛先生诉求,要求盛先生出示自己房屋长期空置的有力证据,盛先生表示可以提供房屋近几年水电明细以此证明,要求物业给予一定减免。
对于此次争议,物业则表示盛先生自2021年开始断缴物业费,多次催缴后未给予回复,盛先生以房屋空置为由拒绝全额缴纳,该理由的合理性仍有待核实。调解员现场解读相关政府规章,引用《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调解员将盛先生水电明细向物业负责人出示,物业表示满半年不居住、同时一年水电费不超规定可认定空置房标准收取物业费。盛先生当场支付,一次付清,双方承诺就此事再无纠纷,当场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书。
济北司法所调解员通过专业介入,圆满化解此次纠纷,彰显了其在守护辖区和谐稳定、筑牢安全底线中的主动担当与务实成效。后续,济北司法所将持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路径,秉持“矛盾不上交、问题早解决”的工作理念,依托现有工作载体与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以坚实的法治保障为辖区构建平安有序、和谐融洽的社区环境赋能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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