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第一批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批“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3〕60号)要求,经创建单位自查、材料初评和实地考察等环节,拟确定24个创建单位通过验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8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93857、51793975,电子邮箱:jywx@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
附件: 第一批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单位 通过验收公示名单.docx
附件
第一批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单位通过验收公示名单
一、高等学校
(一)本科高校
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协和学院。
(二)职业院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山东职业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济南市历下区教体局、青岛市市南区教体局、青岛西海岸新区教体局、淄博市周村区教体局、淄博市临淄区教体局、滕州市教体局、青州市教体局、安丘市教体局、聊城市东昌府区教体局、聊城市阳谷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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