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
黑龙江省开展文物安全巡查、督察督促政府履行文物保护责任
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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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督察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近日,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督察工作。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是让文物活起来的基石。为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各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省文化和旅游厅周密部署,明确了巡查督察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
本次巡查、督察于3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重点督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文物安全工作部署情况,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巡查及整改情况,文博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情况,以及对照《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印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馆藏文物展陈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文物消防、安防情况。
黑龙江省立足文物事业发展新要求,以开展巡查、督察为载体,全面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强化文物管理责任,加强文物安全监管,提升文物安全防控能力,夯实文物保护利用基础,促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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