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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好孔子学堂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全国各孔子学堂:
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曲阜发表重要讲话三周年之际,孔子学堂积极响应党中央和习总书记号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耕精神家园,厚植文化根脉,增强文化自信。三年来,在中国孔子基金会孔子学堂推进委员会的指导支持下,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孔子学堂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目前近千家孔子学堂已遍及祖国各地。
为讲好孔子学堂故事、传播孔子学堂好声音,广泛宣传各孔子学堂的感人事迹与创新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讲好孔子学堂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大家办学堂 故事共分享
二、征文题材
(一)此次征文可以讲创办学堂的经验、创办方式、感想体悟。对于重要人物的思想言论叙述,要力求准确;对于亲历者感悟心得的叙述,要力求原汁原味。
(二)征文也可以讲述学堂故事。叙述的事情要完整,最好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过程、体会等等。通过真实、感人的故事,讲述孔子学堂中发生的故事、组织开展的特色活动、实施的重点项目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所思所想、所谈所悟。
三、其他要求
(一)应征作品可为原创作品,不要以新闻稿代替征文,可在新闻稿基础上延伸为有血有肉的故事。
(二)应征作品叙述的故事,应为真人真事,不可杜撰虚构。
(三)应征作品应是电子版,不接受手写稿。
(四)应征作品最好附带学堂活动或人物场景高像素照片。
(五)应征作品须注明学堂名称、供稿人姓名、联系方式。
(六)应征作品一般在3000字左右。
四、联络方式
应征来稿请发送电子邮件至xtgs2016@126.com,并在邮件的标题中注明“孔子学堂故事”字样。联系人:孔祥建,联系电话:15154178843、0531-82732006。
五、截稿日期
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26日。
六、表彰奖励
(一)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选出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对积极参与征文活动的孔子学堂推进委员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对优秀的稿件,将在“中国孔子网站?学堂故事汇”专栏,分批进行宣传报道;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将结集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发行。
(三)此次征文是评选孔子学堂“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国孔子基金会孔子学堂推进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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