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举行立法听证
10月23日,《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在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食品生产加工、仓储等各环节从业人员,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家学者,省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区居民代表等20名陈述人,聚焦网络食品交易、食品配送等热点展开交流。
食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出现了审批与监管分离、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信息化追溯等新情况。山东建筑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教研室主任李明建议,条例应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建立食品安全检查、投诉举报处理以及食品安全评价制度,并在网络上公布评价制度和结果。
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是全链条、全过程的系统工程。其中,食品存储、配送环节愈发受关注。山东高盛物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桂栋建议,在条例中考虑增加对食品贮存、运输全链条的监管规定,以强化食品安全的全面保障。贮存和运输企业应向全省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和消费者公开食品贮存和运输的具体信息,这将有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并提升食品供应链透明度。
条例草案修改稿对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提出了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要求。立法听证会上,有4名陈述人来自“一老一小”食品安全领域。山东大学食品安全总监刘士强建议,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原则上实行自主经营,建立以学校为运营主体、引进优质餐饮企业提供专业化劳务服务的新型自主经营模式”纳入条例,并规定采取委托、承包经营的集中用餐单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双方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自济南市历山双语学校的陈娜,是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她分享说,米、面、油、肉等通过统一配送或者定点采购入校,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质量。她建议,应明确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对统一配送或者定点采购单位,从产品质量安全、供方服务质量、货品价格等方面进行追踪考核,优胜劣汰、优中再选优。
“作为重要社会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明湖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赵煦建议,条例应对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采购、贮存、配送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和实施规范,便于贯彻落实。热点信息
-
12月14日,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拉萨市政府协办的“冬游西藏 品鉴美食”——2024年“...
-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