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
关于公布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4〕1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40号)等文件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我厅研究确定了56项课题立项名单,现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管理
(一)课题开题。原则上1个月内组织开题。课题组须填写《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开题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开题报告》),主要就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开题工作由牵头主持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要聘请不少于7名省内外职教专家、研究学者担任专家,其中省外专家不少于4名。多家单位联合主持的课题,由牵头主持单位主持人总牵头,协调联合主持人及其他成员联合开展课题开题和研究工作,整合研究团队,完善研究内容,重新提报申报书,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开题结束后,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并于3月31日前将修改后的申报书和《开题报告》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https://zyjy.sdei.edu.cn/lxgg/login.htm)。
(二)中期检查。原则上半年内开展中期检查。课题组形成《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中期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中期报告》),牵头主持单位聘请不少于5名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开展中期检查。逾期不提交《中期报告》,或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内容及计划的,我厅将研究中止课题相关工作。中期检查结束后,请于8月31日前将《中期报告》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三)结题鉴定。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结题。课题研究结束后,牵头主持单位课题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结题申请,填写《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附件4),同时提供《课题申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报告(附件5)、成果公报(附件6)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由我厅委托课题牵头主持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请不少于7名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结题鉴定专家组,其中省外专家不少于4名,本校专家不得参与结题鉴定工作。鉴定结题工作结束后,课题组将上述材料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四)课题变更。课题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研究进行中如因现实需要确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进行调整、变更或有其他重大变化的,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7),经牵头主持单位同意后,报我厅备案。项目结题鉴定后,不再进行变更。
(五)成果推广。课题产出的系列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时,须标注“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课题编号)”。我厅将对通过结题鉴定的优秀成果进行汇编并适时发布,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我省职业教育建设实践。
二、经费支持
我厅对课题予以经费支持,每项支持5万元。研究经费委托牵头主持单位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课题的开题、调研、研究、专家评审、图书资料购置及结题等工作。牵头主持单位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和使用效益。课题研究团队要用好经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三、其他要求
相关单位要对课题研究工作加强人、财、物等方面支持,为课题研究与实践提供必要和充分的条件。
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我厅将适时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抽检,对研究实施不力或难以按原定计划完成的课题,将予以中止、撤销,并追回课题资助经费。
附件:
1.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立项名单.pdf
2.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开题报告.docx
3.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中期报告.docx
4.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结题鉴定书.docx
5.研究总报告(格式).docx
6.成果公报(格式).docx
7.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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