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成武县司法局为“薪”护航,助力讨薪路
近日,农民工孔某等人分别将印有“真情服务弱势群体,公正为民捍卫争议”、“律法精湛,不负重托”的锦旗送到成武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办案律师手中,感谢司法局以及承办案件的陈喆和周广茂律师为他们讨回工资。
2024年7月,孔某等57名农民工通过公开招工的方式先后进入某公司,从事纺织品加工等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是口头约定了工资标准和具体工种。孔某等57人入职后严格按照公司的岗位要求工作,但是公司未按月足额支付他们工资,累计拖欠孔某等57人工资共计137471元。孔某等人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孔某等57人于2025年1月23日,向成武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农民工绿色通道,免去经济状况核查,现场集中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手续,并及时指派山东汉泉律师事务所的陈喆及周广茂律师承办此案。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律师加班加点,深入调查取证,经查李某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职务为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公司的监事与李某为夫妻关系。承办律师积极与劳动仲裁部门及某公司沟通协调,并提出公司从股东结构上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李某经营期间,李某将公司的收入均计入其个人资产,严重混同了其个人资产与公司的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李某应当对公司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律师们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据理力争,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某公司及李某支付拖欠孔某等57人的工资137471元于2025年4与1日前结清;二、如公司及李某未按时足额履行第一条约定义务,需另外向孔某等57人加付欠付工资的20%违约金27494.2元,且孔某等57人享有继续向被申请人追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权利。近日,孔某等57人已成功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137471元。
近年来,成武县司法局始终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成武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让每一位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温暖关怀,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热点信息
-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践行“立德树人 法治擎萌”育人理念,4月23日下午,成武县司法局联...
-
近日,农民工孔某等人分别将印有“真情服务弱势群体,公正为民捍卫争议”、“律法精湛,不负重托”的锦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