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
东明县举行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走深走实,3月11日,东明县司法局联合省派驻东明“四进”工作队、县妇联在东明县第一初级中学开展“法治护航 伴我成长”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注入法治力量。
省派驻东明“四进”工作队副队长张士科,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光,县妇联党组成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靳秋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法治副校长刘同军,县教体局副局长刘艳星,县第一初级中学校长张继涛等出席活动,学校24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由县妇联干部、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律师组成的普法志愿者团队,在校园设立法律咨询台,向师生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防范校园欺凌手册、文身危害警示录等普法资料1000余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学生们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同时,摆放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展板,以直观形式展示法律知识,吸引了众多学生驻足学习。
在学校会议室,省派驻东明“四进”工作队、县委办、县妇联、县司法局、律师和学校领导,围绕如何更好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进行座谈交流。
在学校礼堂,刘同军以“学法知法守法 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结合校园欺凌等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严重不良行为等法律规定,
针对“文身危害”这一社会热点,通过司法数据和真实案例,警示教育学生们文身对于身心健康、学业发展以及就业成长等方面造成的不良影响,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动。
此次活动作为“学雷锋活动月”和“普法志愿者宣传月”重要内容,通过法治教育和志愿服务有机衔接、雷锋精神与法治精神深度融合,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东明县扎实推进法治实践创新,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志愿者”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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